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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摆摊领罚单448张 台一妇女欠缴107万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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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30日11:1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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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台湾消息 台一名叫陈凤的妇女在台南火车站违规设摊卖早点,共被开罚单400多张,累积罚款107万多元新台币未缴。台南行政执行处申请将其拘留、管收获准,这是台首例摊贩不缴罚款遭管收事件。
陈凤是从1999年7月到去年底共被开448张罚单,累计罚款107万余元新台币。执行人员多次前往摆摊地点以书面、口头形式催缴。陈凤称一时无法拿出,要求分期缴款,执行人员同意每月缴纳3万元,但陈凤仍迟迟没有按期缴纳罚款,台南行政执行处因而向台南地方法院申请拘留、管收。
台南行政执行处人员指出,陈凤的设摊地人流多且营业已3年有余,虽然陈凤自称平均每天只有两三千元新台币的营业额,但实际上获利应该更高,应当有按期缴纳3万元新台币的能力。陈凤已于本月24日被台南行政执行处人员带至管收所管收3个月。执行处强调,管收期满后不仅所欠的罚款不能免除,而且还要清偿管收所的饮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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