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挂国旗一半不规范
2002年10月2日01:31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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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志东 首席记者赵艳新报道 昨日,记者在沈城一些街道随机采访,发现好多旗帜都挂得不规范,破损陈旧也不在少数。
在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一家饭店门口挂着国旗的旗杆向外呈45度。这个饭店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哪个单位都不会每天升旗的,太麻烦了,只是当旗帜旧了才会及时更换。他还表示,如果确实能证明他们的国旗挂得不规范,他们可以马上整改,毕竟是国旗,应该规范。
记者又随处进行了采访,发现没有正确悬挂国旗的地方占了近半数。一些地方虽然挂着国旗,但个别旗面已陈旧。在某人才中心正门,倾斜的旗杆与地面呈30度角。一位过路的大爷指着旗向记者说:“在国庆节,这样挂国旗太不严肃了!”
在沈河区一家大酒店门前记者看到,国旗与该企业的旗帜都在同一高度。礼宾部的一位先生告诉记者,这确实不符合规范,并马上作了调整。
那么,升挂国旗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呢?昨日,沈阳市有关部门的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进行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另外国旗制作标准为,旗面为红色,长方形,长度和高度比例是32,5颗星是黄色五角星,位于旗面左上方,其中一侧一颗大星的外接圆直径为旗高的十分之三,环拱于大星右侧的四颗小星的外接圆直径为旗高的十分之一,四颗小星都有一角正对大星的中心(以旗杆在旗面左边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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