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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优先执行欠薪案 确保打工者欢乐过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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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6日14:32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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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1月6日电(记者 肖文峰) 为确保打工者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春节前依法优先执行拖欠打工者工资的案件。
通知对五类欠薪案件的执行进行了具体要求:对尚未执结的案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明确任务,落实到人;凡进入执行程序的,一律优先执行并及时发放执行款;对找不到被执行人又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有应承担垫付责任的单位的,应责令垫付单位先行支付;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要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优先执行时,对追索拖欠工资的案件一律不预收申请执行费,符合减免执行费条件的,实行减免收执行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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