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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帮打工妹讨回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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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0日08:40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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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 记者 来自江西抚州的打工妹冯玲燕成为晨报“讨工钱”专栏开设以来的首位幸运者:在记者的帮助下,她于18日下午讨回了被拖欠了5个月的2100元工钱。
冯玲燕称,她今年4月底应聘到友谊路“稻花香”餐馆,负责招聘的大堂经理许诺月薪为700元,但须交纳300元的服装押金。最初两个月,餐馆都按时发放了工资,但自7月份起,大堂经理宣布工资缓发,这一缓就是4个月。久等无望,冯玲燕退还工作服申请辞职,大堂经理同意其辞职要求,但工资和押金还得等半个月领取。11月中旬,冯玲燕按时上门领工资时,餐馆李老板却告知大堂经理已辞职。“新官不理旧账”,冯的工钱就这样没了着落。
18日下午,冯玲燕向本报“讨工钱”热线(85777777)求助。当日下午4时许,记者随同冯玲燕来到了“稻花香”餐馆。李老板称冯玲燕当初的工资是姓蒋的大堂经理许诺的,她不知情,而蒋经理早已辞职。记者与李老板协商一小时,李老板现场支付现金2100元,并称余款半月后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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