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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条高速公路交管措施将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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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4日08:43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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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莘奉金(莘庄立交-新卫公路)高速公路(A4)、沪青平(中春路-朱家角)高速公路(A9)和同三国道(A11-亭枫公路)高速公路(A30)将于近日竣工通车,为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市交巡警总队将在这3条高速公路及相关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莘奉金(莘庄立交-新卫公路)高速公路(A4)全长52.2公里分为两部分:其中莘庄立交至北段主线收费站为城市快速路,北段主线收费站至新卫公路为高速公路。沪青平(中春路-朱家角)高速公路(A9)全长28.8公里,分为两部分:其中中春路至东端主线收费站为城市快速路,东端主线收费站至朱家角为高速公路。同三国道(A11-亭枫公路)高速公路(A30)全长46公里。以上道路具体交通管理措施为: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全天禁止行人、非机动车、两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后三轮机动车、电瓶车、农用运输车、全挂牵引车、拖拉机、轮式机械车、拖带挂车的汽车、悬挂试车号牌的车辆,以及最高时速低于50公里的其它机动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为100公里(其中沪青平高速公路为120公里),最低时速为50公里;其匝道最高时速为50公里。城市快速路最高时速为80公里,最低时速为50公里;其匝道最高时速为40公里。但有限速交通标志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按交通标志所示的限制速度行驶。任何车辆非紧急情况不得中途停车。高速公路车道划分:自中心隔离带起自左向右分别为超车道、主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城市快速路车道划分:自中心隔离带起自左向右第一和第二条车道为快速车道,行驶时速为70至80公里;第三条车道为慢速车道,行驶时速为50至80公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匝道限制高度为5米。
编辑:吴麒敏 来源:新闻晨报 2002年12月19日 作者:刘兴伟 李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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