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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儿乐队请求解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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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23日03:23 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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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法治 > 正文 未经注册唱片公司签订“艺人合约”花儿乐队请求解约
晨报讯(记者 颜斐通讯员凌辉)因认为唱片公司的代理经纪行为严重违约,花儿乐队三成员的代理人将北京新蜜蜂音乐制作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与被告解除“艺人合约”。日前,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在诉状中称,他们在不知道被告未经工商管理机关核准注册、没有经纪业务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于1999年3月与对方签订了“艺人合约”,双方在合约文本及附件中就三原告在演艺行业中的录音制作、演出、词曲版权及签署出版发行合同等事务的权利义务作了约定,并约定合约有效期为十年。因被告提供了格式合同文本,且三原告及其监护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故合同的内容对双方而言显失公平。三原告仍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被告则有8项严重违约情形,包括被告从未出示过有关业务的账目,未支付《花鸟鱼虫》、《快乐天使》的版费等。
(北京晨报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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