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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药专营破解毒鼠强之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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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8日10:37 燕赵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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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毒鼠强难言绝迹
近日记者就毒鼠强问题采访了有关部门。
专治办负责人、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副处长王志军介绍,除6600千克毒鼠强以外,两个月内全省公安系统还端了三个生产毒鼠强的黑窝点。另据石市工商局称,全市工商系统两个月来收缴了1270千克禁用鼠药,其中仅在无极县原邱氏鼠药厂的废址上,就查获了1250千克甘氟(与毒鼠强同为禁用品)。
无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白队长告诉记者,事实上他们查获的数字比这要多,还有一百多千克类似毒鼠强,由于没有技术手段鉴定真假,所以只送去销毁,未上报数字。所有这些药到底是原邱氏鼠药厂生产的,还是后来什么人生产的,现在已无从查证。
据了解,邱氏鼠药厂早在1994年就已停产,厂区土地也已卖的卖、租的租。而此次查获的鼠药有一部分就存放在几间简陋的库房里。“在人烟稠密的地方查出这么多剧毒鼠药,现在想起来还后怕。如果有人发现了这些药并且用去蓄意投毒,后果将不堪设想。”无极县一位参与清缴的工作人员不胜唏嘘。
石市工商局市场处任先生坦言,毒鼠强制造属暴利行业,1千克毒鼠强原药成本不到1000元,由此制成的鼠药却可以卖到几万元,在某些农村地区,鼠药生产甚至是当地的经济支柱。加上毒鼠强制造技术十分简便,有关黑窝点易于隐蔽,增加了查处难度。
专治办王副处长认为,整治毒鼠强与禁毒颇有相似之处,根治毒鼠强还需付出加倍的努力。
【对策】鼠药专营蓄势待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现在店主们都知道毒鼠强危险,不让卖了。但想找安全的鼠药也不容易。记者询问了赵陵铺附近的农药种子店、日杂百货店、兽药店、超市等各种经营场所,都没有安全鼠药出售。一位店主告诉记者,现在凡是鼠药都不让他们卖,包括安全鼠药。
对此,专治办王副处长表示,为从流通渠道控制毒鼠强流入市场,全省已确定实行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制。目前核准制工作已进展到审批阶段,原则是:一个乡镇核准1到2家,县城1到2家,设区市5-8家。全省正在受理经营者申请,已上报了一千多家,下个月首批核准的经销者名单将在媒体上公布。此外,今后批准生产销售的正规鼠药,产品外包装上都将有统一的标识。
一些鼠药经营者对上述安排持不同意见。一位店主说:“一个县城批准一到两家,到底是一家还是两家,批两家还有个竞争,批一家不成垄断了吗?再说,能先入为主的鼠药公司很多都有背景,别人想进入这个市场很难。有的灭鼠公司就是爱卫会负责人的亲戚办的,统一灭鼠时全从这一家进药,别人怎么干?对老百姓来说,质量上、价格上也没法选择。”一些知情的市民也反映,鼠药经营点太少,不方便购买。专治办王副处长说,鼠药不是经常消费品,上述安排基本上能满足老百姓零买的需要,至于那位店主说的情况有关方面是会给予考虑的。
有关专家认为,消除毒鼠强危害绝非一日之功,除政府已经实施的措施外,还有必要将所有相关的信息公之于众,制定平等的市场准入门槛,帮助新技术新产品进入鼠药市场,支持低毒无毒鼠药的研发,同时要加强鼠药市场的执法力度和日常监督。
【链接】
非法制售毒鼠强可判死刑
今年9月4日,“两高”出台了毒鼠强专项整治司法解释,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
一、下列情形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原粉、原液、制剂50克以上,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二、下列情形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原粉、原液、制剂500克以上,或者饵料20千克以上的;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3人以上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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