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桥首次“修面” 市内交通实行管制
2002年8月8日08:22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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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姚信民 黄进明 吴培勇
针对长江大桥路面改造,市公安交管部门昨日公布相关交通管制措施,以保证市内交通秩序畅通。
长江大桥是我市连接南北交通的重要枢纽,目前每日机动车通行量已接近9万辆。长年的超负荷使用,使大桥的桥面路面损坏较严重。为此,市政府决定从本月10日起至9月20日止,对长江大桥桥面道路首次进行全面翻修改造。此次翻修工程将采取不断交、半封闭式方法昼夜施工,将给市内交通带来较大影响。
为此,在施工期间,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长江大桥等市内道路交通采取相应管制:
长江大桥禁止部分车类通行。货车、非公共交通大客车、电车、摩托车(含轻便车和轻便摩托车)、非机动车等禁止通行;禁止通行后的电车线路,将由专线车代替;蓝色牌照、专用于乘坐人员的小型客车按车号牌尾数对应的单、双日通行。
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不在禁行之列。非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车辆,仍按管制要求通行。
为保证原有规定的连续性,施工期间江汉一桥原单双日通行措施和长江大桥禁止货车通行、禁止发动机汽缸容积在1.3升以下的微型面包车通行等管制措施继续执行。持原交管部门核发的关系国计民生特殊用途的长江一桥通行证,可通行长江二桥。
为减轻长江二桥交通流量,规定每日7时至19时,二桥禁止货车通行(无论是否载货)。禁行时段内需过江的货车,可绕行白沙洲大桥和市内三阳路、鲇鱼套汽渡。汽渡管理所将增派渡船,每日6时起开船,晚上将所有待渡车辆渡完后停航。由武昌过渡至三阳路的货车上岸后,可按黄浦路、发展大道的线路或原通行证上核准的线路通行,不得驶入中心城区。
施工期间,为防止大桥上车辆抛锚影响畅通,交警将增派岗位和增加牵引车。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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