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吴渝宋林风) 昨(2)日,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 转自搜狐 工作的紧急通知》时指出:非典时期要落实“谁用工谁负责”,不得将患非典或疑似非典的员工(包括农民工)解雇。而且还要做好工资支付工作,用人单位按出勤照发工资。同时强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典患者实行“先收治、后结账”,保证患者及时住院治疗。 转自搜狐 不得解雇非典农民工 转自搜狐 通知指出,各地要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作为防治和控制重点。 转自搜狐 对过于集中居住的农民工要尽快采取措施适当分散居住;企业要保持已招农民工的基本稳定,暂停轮换,不得遣散,并要正常发放工资报酬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转自搜狐 用工单位要切实保护职工和农民工生命安全,不得将患非典型肺炎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的农民工解雇、转移或遣送。坚决防止非典型肺炎向农村地区扩散。 转自搜狐 隔离员工工资照发 转自搜狐 用人单位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出发,做好有关人员工资支付工作。疑似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后排除是非典型肺炎病人的,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出勤照发。 转自搜狐 医保患者“先收治、后结账” 转自搜狐 根据通知精神,对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典患者在住院审查、医院选择抢救治疗期间所需药品及诊疗项目的使用范畴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实行“先收治、后结账”,保证患者及时住院治疗。做好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非典患者的医疗保险服务和费用结算工作。 转自搜狐 开设专门窗口,方便参保非典患者在外地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等就医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的结算,保证及时支付。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