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项检查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
2002年9月20日09:28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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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9月20日
近段时间以来,招标购药、药品降价、医疗收费明码标价等利好消息接踵而至,为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防止“看病贵”反弹,南京市物价、卫生、纠风办等部门,近期将联手对全市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是全市所有从事药品生产、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企业,医疗单位(含对外有偿服务的军队、武警医院)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其它经办机构,以及涉及收费的其它相关部门。重点检查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药品招标采购单位和其它经办机构收费执行情况以及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政府定价药品执行情况;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及医疗单位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等。对于拒不执行有关降价规定、存在欺诈行为的将严惩不贷,欢迎群众举报,举报电话:12358。(佳俭 鹤鸣 崇山)(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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