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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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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06日03:02 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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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5日电 我国在东北、华北、西北及山东、河南等地开展的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将在今年采暖期如期进行。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二是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办法,提高节能积极性,形成节能机制。三是加快城镇现有住宅节能改造和供热采暖设施改造,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四是引入竞争机制,深化供热企业改革,实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
按照新的收费办法,过去各级财政和单位用于职工采暖的各种费用转化为货币形式直接向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试点城市供热实行政府定价,在制定和调整供热价格时,要严格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对于低收入的困难家庭如何解决用热收费问题,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必须采取财政补贴和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城镇供热保障对象既包括低保户,又要包括低保边缘户,即有一些实际收入稍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收入仍然很低的困难群体。对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困难群众的采暖问题,政府肯定要给予供热保障。
据统计,截至2002年,我国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15.6亿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40%左右。
另据了解,北京在有关今冬供热收费、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等问题上将仍按原办法执行,并专门下发了《关于我市今冬供暖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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