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挖出两条八达岭高速路建设中贪污公款的蛀虫
2002年6月4日07:20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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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两名在八达岭高速路建设中贪污受贿的“蛀虫”被依法惩处。杜永利和吕军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01年7月,反贪部门在调查某林场场长贪污案中发现,八达岭高速路指挥部有188万元的拆迁费收款没有入账,其中63万元转入该指挥部所属的建材门市部的账户上。经继续调查确认,原延庆县建设规划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八达岭高速路延庆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杜永利有挪用、贪污、受贿的重大涉嫌。自此,杜永利和吕军两“蛀虫”中饱私囊,侵蚀高速路的丑行开始暴露。
1996年初,八达岭高速路进入关沟段二期工程,为了解决浩大的民工住宿问题,八达岭高速路延庆指挥部同市高速公路指挥部租某林场执行所为宿营地,租金20万元,双方各担一半。1997年6月,杜永利持市指挥部10万元房租的转账支票交给会计吕军说:“这笔钱是我单要的,别往指挥部的账上放。”并暗示存在延庆指挥部办公室下属的建材门市部账户上,吕军心领神会。
1998年11月,杜永利准备买楼房时想起了这笔钱,他向吕军说明了企图。吕军有些担心,最终取出5万元放在杜永利手中。1999年初,杜永利以为高速路通过的某村打井为由,让该村多开了一张8万元的收据。杜永利和吕军私下约定将这8万元平分,最终,这8万元钱由从市指挥部下拨的拆迁费中顶出来。
在杜永利的影响下,吕军的私欲也开始膨胀。2000年12月,吕军向杜永利表示,自己购楼还差5万元。杜永利答应让他拿走8万元赃款的一半并说:“不够再从建材门市部中取1万。”这样,吕军将5万元装进自己的兜里。
5年来,二人的私欲一发不可收拾。从1996年初到2000年12月,杜永利和吕军利用职务之便,互相配合共侵吞公款30万元,其中杜永利贪污19.2万元,受贿1万元;吕军贪污9万元。
5月24日,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杜永利犯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吕军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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