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4月14日电(记者李晓玲)近日,新疆司法厅与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对“假律师”进行严厉查处和打击,以期重整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近一段时期,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不断繁荣,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牟取非法利益的事件在新疆不断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冒用“律师”的名义欺骗群众,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严重损害了律师的声誉,扰乱了新疆的法律服务秩序。 为了规范新疆法律服务市场,严厉查处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集中打击一批“假律师”,清理非法机构,新疆司法厅联合公安厅开始联手严查“假律师”现象。 通知规定,任何人不得冒用律师名义从事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申诉等法律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是获准从事律师业务的唯一合法证件。公民个人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室、社会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以外的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的;具有律师资格,未在律师事务所注册执业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的,都视为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将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被处罚人如果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工作人员,其所在司法行政机关还应依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与此同时,新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还将对本地法律服务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清理,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的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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