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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大爆炸 闽侯县长停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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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31日14:25 海峡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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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停职检查的有闽侯县公安局局长、乡镇企业局局长、闽侯县上街镇镇长、荆溪镇镇长。
闽侯“8·26”特大爆炸事件可初步认定是一起与省外不法分子勾结,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的刑事案件。目前公安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正全力追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本报讯 8月30日晚,省委副书记、省长卢展工主持召开省委、省政府专题会议,听取闽侯县上街镇沙堤村“8·26”爆炸事件调查进展情况的汇报。省委副书记王三运,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小晶,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何立峰,副省长陈芸、李川和省直有关部门、福州市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肯定了事件发生后,省、市、县、镇各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在搜救、抢救死伤人员、妥善安置群众、组织力量进行事件调查、强化安全整治等方面所做的积极、有效工作。
会议认为,从调查情况看,这起特大爆炸事件可以初步认定是一起与省外不法分子勾结,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的刑事案件。目前公安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正在全力追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会议要求,公安部门要尽快侦破此案,在基本查清情况后,要依法追究直接肇事者的法律责任、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和领导机关的领导责任。
会议决定,鉴于闽侯县不到一个月内两次发生重、特大爆炸事件,死亡27人,伤67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责成福州市人民政府对闽侯县县长、闽侯县公安局局长、乡镇企业局局长、闽侯县上街镇镇长、荆溪镇镇长先行停职检查。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已经进行的加强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强化责任,强化监管,强化落实,促进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保证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康。
(沈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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