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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就专利达成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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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05日09:20 解放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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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布鲁塞尔4日专电(驻欧记者王建伟)欧盟部长理事会3日在布鲁塞尔就泛欧专利事项达成一项协议,从而结束了欧盟国家在此问题上长达30年之久的分歧。此间舆论认为,泛欧专利有关法规的出台将为促进欧盟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法律环境。
根据这一协议,泛欧专利事项由总部设在慕尼黑的欧洲专利办公室统一监管。专利申请既可由申请人向所在国的国家专利办公室提出,也可以由申请人直接向慕尼黑欧洲专利办公室提出。专利申请一旦被认可,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将自动在所有欧盟国家获得法律保护。
设于卢森堡的欧盟初审法院将受理任何由专利事项引起的法律争端。据部长理事会公布的文件,欧盟将于2010 年前在欧盟初审法院内新建欧盟专利法庭。欧盟专利法庭组建之前,专利事项纠纷仍由各成员国相关司法机构负责审理。
依照目前的欧盟专利管理体系,专利申请须由各成员国认可后其相应知识产权方可受到各成员国的法律保护。据测算,目前在欧盟申请一项专利大约需要花费5万欧元,新的专利管理制度实施后其成本可望降至2.5 万欧元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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