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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车甩出孩子 法院判佳世客向受伤孩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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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日04:1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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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顾客带着孩子在佳世客东部购物中心购物时,站在购物车内的孩子摔出车外受伤(本报曾作报道),孩子母亲将佳世客告上法庭。近日,市南法院一审判决佳世客赔偿伤者医疗费两千余元。
今年3月,姜某带着3岁的女儿逛佳世客东部购物中心,孩子站在购物车内,背靠高度只有30厘米的购物筐。在通过地上铺设的电线时,孩子摔倒在地,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法庭经审理认为,孩子的受伤与佳世客设置电线槽的行为有因果联系,商场有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孩子的父母防护意识较差,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因此驳回其精神损害赔偿费3万元等诉讼请求。据了解,姜某认为赔偿数额偏低,表示上诉。(于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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