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3日,江苏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间谍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台湾“军事情报局”潜伏间谍马培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站在被告席上的马培明神情黯然,悔恨和痛苦溢满了他的心灵。29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然而他却落得可耻的下场。
网络诱饵
马培明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受过高等教育,对军事有浓厚兴趣。他在一家国有企业拥有一份固定工作,但每月数百元的工资收入却使他心有不甘。对社会上“大款”生活的羡慕和每月“捉襟见肘”的现实,使他失落、迷惘,以致对金钱的渴望和追求到了痴迷的地步。
1999年,急于了解外部世界精彩的马培明,开始迷恋上网。“想不到网络竟然对我的影响是如此的重大,生活已完全改变了。”此后他便如痴如醉地沉迷于网络世界,并渐渐萌生了通过网络发财的念头。于是,他尝试着在网上张贴文章,特别希望能作为一个军事发烧友在网上发表军事评论文章来赚取外快。
2000年春夏之交的一天晚上,马培明像往常一样,在电脑前上网遨游。前不久,他在某网站的军事论坛上贴了一篇《×××舰大曝光》的分析文章。此刻,他正迫切地想看到网友的评价。就在焦急等待之际,一封自称是海外华人L先生的电子邮件不期而至。L先生对马培明的文章大加吹捧,称马“业余钻研军事专业领域竟有如此深厚之功力”,这使马顿时飘飘然,感觉一下子找到了人生知己。但他并不知道L先生的真实身份。
几次邮件来往,两人感情迅速升温,马培明开始向L先生发泄对社会的种种不满,并迫不及待地向他提出帮助联系在海外军事刊物发表文章的请求。L先生迅速回复,抛出了帮忙牵线联系,每千字给予30~40美元丰厚稿酬的诱饵。马培明即陆续向L先生投稿多篇,时隔不久便收到L先生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来的1000多美元,这让他喜出望外、感激涕零。当L先生试探性地提出邀请马培明去境外当面洽谈长期“合作”事宜,并由其支付往返路费时,马培明连忙满口答应,感到“英雄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此时的他已完全沉浸于L先生描绘的美妙前景之中。
加入“组织”
2000年秋,第一次走出国门的马培明忐忑不安地随着旅行团步出了某国首都国际机场,L先生早已等候多时了。L先生殷勤地为马培明某国之行做了细致周到的安排,高档接待、异域风情,当然也少不了灯红酒绿后的放浪形骸。临别前的一天,L先生又一次来到了马培明住宿的宾馆房间,彻夜长谈,并切入了正题。“马兄,上次帮你联系的那个编辑部要一份你的个人简历和资源管道的介绍,还要你写一份自荐书,表个态,愿意为组织提供帮助等等,最后署上你的真实姓名。”
“‘组织’这个词就不要写了吧。……自荐书能不能不署我的真名,这样风险太大。”“放心吧,你的真名是不会公开的,台湾总公司那边单独保存,以后你就用笔名‘方言’吧。你每月的生活补助600美元,奖金根据你的实际绩效另发,这是预支给你的两个月的生活补助。”L先生的一叠美元递了过去。对金钱的极度渴望和自作聪明的侥幸心理,使马培明内心深处的最后一道防线出现缺口并迅速崩溃。于是他跨出了走向罪恶的关键一步。
随后,搜集、编写情报、摄影和反侦察等一番间谍工作培训便顺理成章地进行了。最后,他接受了L先生布置的情报搜集任务和间谍活动器材。
火中取栗
回国后,马培明就开始了他死心塌地为台湾主子卖命的间谍生涯。他很快按照L先生的指令,前往某地军用机场搜集我新型战机的情报。为了不引人注意,他运用L先生传授的技能,花30元钱雇了当地一老农做“向导”,并租用三轮农用车作为交通工具,在老农的指点下走捷径进入了某机场,用相机对着停机坪、机库和有关附属设施猛拍一气。当晚即将观测情况写成了情报报告,并绘制了机场草图,通过互联网发送给L先生。随后又将底片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往L先生指定的境外秘密通讯地址。不久,L先生就有了回音,对马培明的初次行动表示满意,鼓励他继续努力。除报销路费外,还专门寄来了500美元的“奖金”。
初次冒险的“成功”大大地刺激了马培明。时隔不久,他又按照L先生的指令,踏上了赴南方某军用机场搜情的行程。途经A市车站,上车人群中一个肩佩一杠二星、吃力地拎着沉重行李的海军军官引起了马培明的注意,他赶忙凑上前去打招呼,并为其安置好行李。在随后的攀谈中,马培明探知该军官在××舰服役,不由一阵激动。为取得其好感,马培明使出了浑身解数,滔滔不绝、颇有见地的军舰知识让该军官钦佩不已。两人谈话十分投机,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马培明从中套问了该舰实弹训练、火力系统及出航规律等情况,获得了意外收获。此后的专门报告,得到了L先生的高度评价,并极力赞赏他套取情报的能力。
2001年初春,马培明又出现在某国机场。依旧是L先生前来迎接。这次马培明带来了在江苏某军用机场的搜情胶卷作为见面礼,并当场绘制了机场示意图。台湾“军情局”对马培明的“敬业”精神和绩效欣赏有加,“总部”的A先生专程从台湾前来接见了他,颁发了2500美元的奖金,并专门配备了最新的高科技间谍器材,进行了高级间谍训练。
无孔不入
带着高级间谍活动器材回国后,马培明迅速展开了新一轮搜集我军事情报的活动。按照台湾“军情局”“定期前往观察”的指令,他先后三次前往某军港活动。
2001年夏季,正当某战区三军联合演习在东南沿海如火如荼地紧张进行时,L先生从网上发来指令,要求马培明即刻动身前往察看军演动态,并寄来了1000美元活动经费。骄阳似火的夏日,马培明从南京某机场登机南下,到厦门,转漳州,第二天一早又马不停蹄地赶赴多处军事要地。沿途他对演习地点、军车动态和指挥哨所等进行观测、拍照,对机场和军用飞机集结情况拍摄了大量照片。第三天傍晚,马培明带着丰硕的成果返回镇江,当晚即对“战利品”进行整理,形成分析报告,从网上通报L先生。次日一早就收到了L先生的回邮,评价只有两个字:“真棒”
马培明处心积虑搜集情报信息,可谓无孔不入。他把主意打到了其所在单位。趁着微机房无人之际,偷偷将《内参选编》复印带回家中,经扫描后从网上发给了L先生。几次得手之后,马培明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竟将《内参选编》带回家中,事后见无人发觉就干脆留了下来。不久,在以旅游名义出国时直接带给了L先生。
经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马培明参加台湾间谍组织,接受台湾“军情局”指令,曾先后10多次前往山东、重庆、安徽、上海、浙江和福建等省市的我重要军事目标刺探、搜集情报,并多方搜集我内部资料,向台湾间谍组织报告。经鉴定,其内容涉及多项绝密、机密、秘密级事项。
据马培明本人交待,台湾“军情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派人到大陆交接、在马培明出国时当面签收等方式付给马培明的薪酬和奖金总计26000余美元,并施以MP3、手机和瑞士军表之类的小恩小惠,以满足其对金钱狂热追逐的欲望。
法网恢恢
2002年12月底,马培明最后一次出境与台湾间谍交联前夕,L先生发来邮件说,“不久前在公司内看到你的文字以及所拍的风景,备感亲切和自豪。”然而此时的马培明却有着难以言表的惶恐与无奈。手里有了钱,但也增加了无比的恐惧。
日月如梭,马培明却经常深夜惊魂,噩梦连连。为此,他曾多次徘徊于去镇江安全局自首的路上,最终,又不得不长叹一声,拖着沉重的步子折回家中……2002年12月,潜伏两年之久的台湾间谍马培明落入了法网。
马培明在羁押期间给其父母的信中表达了深深的忏悔:对生我养我的父母,我是一个不忠不孝的儿子。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成了父母的耻辱,成了国家的罪人。
是的,当一个人失去自由的时候才真正体会到自由的可贵。可惜这一切来得太晚了。马培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严重危害我国家安全。镇江市国家安全机关经缜密侦查,掌握了马培明从事间谍活动的大量证据,经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3年2月将马培明依法逮捕。审理期间,马培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6月依法一审判处马培明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马培明提出上诉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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