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市污水治理缘何落后(今日视点)
2002年8月26日02:28 人民网
|
本报记者 姚斌华
“广东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但与广东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称,而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广东省建设厅最近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到2001年底,在广东51个设市城市中,只有15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25座,全省污水处理率30.61%,其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23.58%,城市污水处理率落后于34.25%的全国平均水平。
在目前广东设市城市中,污水处理率在50%的城市只有中山、珠海、南海、深圳四个城市,作为广东省会城市的广州污水处理率也才23.43%,即使珠江三角洲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如东莞、顺德连一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都没有。近年来,由于污水处理率低,城市水污染日益加剧,水质逐年下降,广东全省80%以上流经城市的河段不同程度受到有机污染,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景观环境和人民的生活健康,甚至对城市供水安全性构成了威胁,使不少城市的取水源一迁再迁,取水距离越来越远。在珠江三角洲河网区,粤东的练江、榕江下游、淡水河,粤西的小东江地区已经出现或濒临水质性缺水。
按照广东省政府的要求:“十五”期间,设市城市都要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确保到2005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0%以上(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应达到60%以上)。但从目前的发展状况看,广东正在兴建和计划兴建的污水处理厂有32座,到2005年底,预计全省新增处理能力达到598.9万吨/日,超过目前污水综合处理能力的2倍。但仍有24个城市没有建污水处理厂的计划,难以完成国家和广东省政府的任务。
广东城市污水治理滞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未能引起部分城市政府的足够重视,对污水处理厂建设投入不够。一些城市政府对建设污水处理厂意识淡薄,财政对污水处理事业的投资太少,像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的东莞(2001年GDP为578.44亿元)、顺德(2001年GDP为390.87亿元)等市,经济总量与水平居于广东前列,可连一个污水处理厂都没有。而一些欠发达地区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不愿为环境建设而投资污水处理厂。
与此同时,城市生活污水投资、收费的良性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单一,缺乏可实现资金良性循环的市场融资建设机制;二是管理体制不适应。不少污水处理厂和排污设施的运营绝大部分仍实行事业体制管理,依附于行政主管部门,运营成本难以控制,推进市场化运作举步维艰。
另外一个方面,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作为污水处理市场化运作的基础,污水处理收费也是污水治理步入良性循环的前提。国家提出的目标污水处理费调整到“保本微利”的水平,但目前广东仍有28个市未开征污水处理费。且一些城市收费的标准过低。这样不但不利于污水处理的市场化运作,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难以实现污水处理运营的良性循环;而且也有悖于“污染者付费”这一国际公认的原则,不利于公民环境意识的提高。
《人民日报 . 华南新闻》 (2002年08月26日第四版)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