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0日电(记者张东操)我国近30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第一次有了功能区划。国家海洋局今天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全国海洋功能区划》。
该区划将我国使用海域细分为海洋自然保护区、港口航运区、渔业资源利用与养护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工程用海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等共10种海洋功能区。
据了解,海洋功能区划的范围包括我国管辖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及其他海域。这项自1998年启动编制的功能区划确定了辽东半岛西部海域、烟台—威海海域、长江口—杭州湾海域、珠江口及毗邻海域等30个重点海域的主要功能。其中,大部分海域都设有海洋自然保护区,以保护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以及海洋自然景观、海洋自然生态系统。《全国海洋功能区划》还确定了“两步走”战略:到2005年,实现重点海域开发利用基本符合功能区划;到2010年,我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将基本建立。
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处于混乱无序状态。同时,海洋环境总体质量持续恶化,特别是近岸海域污染与生态恶化状况未得到有效控制。《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出台,将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并且有利于改善海洋环境状况。
据悉,对海洋进行综合规划,这在发展中国家还是第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