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5月29日电(通讯员曾昶 记者胡平) 疯狂拐买104名妇女的主犯刘景胜今日被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被告人赖振玉、唐秀炼、李邦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0年和5年。 这起案件是公安部督办的罕见的拐卖人口大案,被称为“广西打拐第一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景胜、赖振玉、唐秀炼、李邦祥等人先后同柳州、德保、玉林等地的人贩子长期勾结,从广西、贵州、湖南等地,以介绍工作或帮做生意为名,先后将邓某、杨某等104名妇女拐骗到被告人刘景胜、唐秀炼家中关押殴打,被告人刘景胜、赖振玉、唐秀炼、李邦祥等人联系买主,以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强行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当地和广东的农民为妻,谋取巨额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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