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邵娟 通讯员 付军 实习生 刘磊
今年上半年,武汉市加大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共清退528.69万元,查处了32所学校,有13名学校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人被免职。昨日,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通报了查处情况。
如何规范中小学乱收费行为?昨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规定,学校除了收取教学大纲规定的课本费用外不得代收其他任何费用。实施义务教育的农村中小学不得向学生收取学费,其收费项目统一为杂费一项,除需要由学校代收书本费外,不准代收其他任何费用;对学生要求提供借读、住宿、上机服务,且学校又有该收费项目的,可分别按有关标准收取上述费用。
此外,学校在学期过程中每月最多只能集中收取1次费用,且对每次收取的费用要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