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8月12日讯(记者龚兴建、姚瑶)一对孤儿寡母,孩子年幼,下岗的母亲身患尿毒症,原本异常困顿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然而,谁能想到,濒临绝境的母亲竟能完成开支庞大的肾移植手术,母女俩至今安然地生活着。 8月11日,常德市三医院医务人员来到武陵区乔家巷居委会,在母女俩租住的房屋内上门复检。记者闻讯而至,在这里见到,年幼的帅颖身穿好心人寄来的花衣裙活蹦欢跳,手术后的曾梅接受着医生的复检感慨连连:“是社会各界的关爱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无法用言语表达内心的感激。” 1994年11月,怀着作母亲的喜悦,曾梅在汉寿县生下了女儿帅颖。然而,从小帅颖两岁多开始,接踵而至的变故降临这个家:1997年2月,作为盗窃团伙的主犯,帅颖的爸爸被判无期徒刑;1998年,曾梅因工厂停产而下岗;1999年初,年仅32岁的曾梅被确诊患尿毒症,每三天要做一次血液透析,每次花费300元。 为了治病,曾梅变卖全部家产,但医疗费仍难以为继,病情日益加重。此时,曾梅想到一死了之。“妈妈,你不要死!颖颖会照顾你,会想办法给你治病。”懂事的帅颖抱住妈妈哭喊着。从此,5岁多的帅颖走上街头,向人们兜售瓜子和鲜花,用挣来的钱为母亲治病,实践自己对母亲生命的承诺。 曾梅母女俩的不幸牵动了人们的心,小帅颖挣钱救母的举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01年3月29日,常德市委书记程海波读罢帅颖《救救我妈妈》的求助信后,当即给市民政局局长卜功元作出批示,要求民政部门调查了解此事,并给予帮助。副市长张元英多次过问母女俩的生活,并指示市红十字会于2001年4月在曾梅接受换肾手术前,将价值1万元的药品送到常德市三医院。 民政部门对曾梅母女的救助可谓竭尽所能。常德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李云峰告诉记者:目前,对城市居民的救助仅有“城市低保”这一个资金渠道,民政部门没有专门的救助资金。同时,对城乡居民的救肋也只能是生活救助,不能解决医疗等费用。但鉴于曾梅家庭的特殊情况,常德市各级民政部门千方百计对其进行了历时3年多的救助。2000年至2001年,市民政局为其临时救济2000元,1999年至今,汉寿县民政局支付低保资金6000多元,临时救济2000多元。 在对曾梅的救助过程中,常德市三医院更是高擎着“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的大旗。去年4月27日,医院经过长时间精心的准备,为曾梅实施了肾移植手术;去年6月,该院又为其实施了伤口清创手术;今年4月,医院专门从广州请来专家,为其做了输尿管狭窄手术。三次手术共耗资11万余元,医院为此垫付了八万多元,此外,医院还免掉了各种费用8万多元。同时,在曾梅住院的5个多月时间里,肾移植科的20多名医护人员看到年幼的帅颖照料母亲实在力不从心,人人主动作病人的“保姆”,承担了近三分之一的护理任务。 曾梅母女永远也不会忘记,去年3月,在医院实施换肾手术前,是常德市政协委员、常德市阳光福利院院长杨绍军第一个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慷慨资助3.5万元;母女俩租住市城区后,高山街小学主动接纳了帅颖,并免去了她的全部学费,给她送了棉衣、校服等许多日用品。 正是这爱心的凝聚,曾梅得以重扬生命风帆,母女俩异常珍惜地迎接着每一个日出日落。 (龚兴建、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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