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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会议要求 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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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6日11:25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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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
本报北京10月25日讯(记者韩燕荣)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今天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后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要充分认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要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工作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注重实践性,把握综合性。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同时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在讲话中指出,学校要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中发挥基础性和主渠道的作用。当前,要认真贯彻“四五”普法规划中提出的“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设法制课,并且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的要求,认真抓好学校法制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课时安排、教材建设和师资的培养培训。
天津市副市长俞海潮、浙江省委副书记梁平波、重庆市副市长程贻举、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志广等先后在会上发言。
会议由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主持。他在会议结束时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意见,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改进方式方法,抓好经验的总结推广。要在方式方法上不断改进、创新,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堂法制教育和社会法制实践活动,推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
在北京主会场出席会议的还有司法部副部长刘飏、教育部部长助理李连宁、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杨岳,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等主办单位有关司局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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