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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取缔沈城野味饭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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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5月22日01:05 辽沈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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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本报发出“野味饭店黑色通缉令”,有知情者速拨打本报记者电话13082474587
本报连续推出的关于禁食野生动物的报道,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负责辽宁省野生动物管理的辽宁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负责人邱英杰在明确赞同本报发起的拒食野味的倡议后,对本报昨日报道的“闽南龙港城”等饭店公然违反有关规定大搞野味宴事件十分愤慨。他昨日再次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态度明确——非典时期,野生动物的管理不容忽视。邱英杰明确表示,非典时期野味餐馆要立即停业,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沈城的野味餐馆进行大检查,坚决取缔继续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馆。
权威观点
省林业厅:饭店应该停止经营野生动物
昨日,本报记者就“闽南龙港城”大搞野味宴事件采访了辽宁省林业厅相关人员。记者介绍了该酒店经营多种野生动物的情况,并提出该饭店是否违反国家林业局规定的问题,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邱处长给予了明确的答复——该饭店的行为违反国家林业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严格控制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规定》,应该责令这家饭店立即停业,还要将其摆放的活体和死体野生动物予以没收,并进行收容和隔离,及时送到动物检疫部门进行检疫。
记者告诉他,该酒店的菜谱中还有白天鹅。对此,邱处长十分气愤,“白天鹅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不允许经营”。
邱处长听了记者的介绍后,立即与林业厅公安处进行了联系,表示将对沈城的野味餐馆进行大检查,坚决取缔继续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馆。
国家林业局:管理不力可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国家林业局下发的《紧急通知》中看到,国家林业局对防止非典在人和动物之间传播非常重视,不但作出除科学研究外,暂停一切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的规定,还对各级野生动物管理人员下达了严格的“督办令”。《通知》中规定:对各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通知》中各项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
忍泪控诉
欢蹦乱跳的就被活活掐死了
关键词:血腥
控诉人:王尚华,女,63岁
从早晨4时就守候在该饭店门前的记者意外遇到了一位市民主动要求控诉该酒店的血腥行为。
9时左右,一位女士来到停在距离闽南龙港城较远的采访车前,这位女士自称,她叫王尚华,今年已经63岁了,是从沈河区某餐饮企业退休的。
据王女士讲,她每天都要路经这里。春节过后,王女士发现这里原来的饭店改换门庭,变成专吃动物的餐馆——闽南龙港城,门前也成了动物屠宰场。从那以后,王女士看到店里总是食客云集,店外的各种动物也越来越多,有的连名都叫不出来,只听店里人说,全是野生的。
王女士还对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闽南龙港城开业不长时间,门前的笼子里养了一只像狐狸的动物,听别人说那就是狐狸。后来,被新闻单位给曝光了,有关部门也来查了,可不知为什么,小狐狸最后也没能逃脱被吃的厄运。
说到宰杀动物的情景,王女士讲:“那真是惨不忍睹”。“屠夫”手掐着小动物的脖子,“活生生地将它掐死,小动物蹬腿要死的样子让人感到心痛,回去难以入睡。”说到这里,王女士的眼里充满了泪花。
王女士对记者说:“我怎么也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狠,也真能下得了手。这些动物来自于大自然,也不是你(指店主)养的,凭什么要把它们杀了吃掉?希望你们能进行曝光,让有关部门来管一管,别让这些人再残害动物了。”
本报记者 陶刚 叶枫 王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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