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防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沈阳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对可能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重点人群开展日排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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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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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两周从已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省市来沈的外地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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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两周从已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省市归来的我市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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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市户籍人员和长期在我市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中现正在沈阳而身体有发热症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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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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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日排查方法,以社区(村)和街道(乡镇)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居民和单位每天进行逐户排查,将排查结果的统计报表逐级上报,并以区、县(市)和3个开发区为统计单位于每天下午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地址为:systjj@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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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区、县(市)和开发区要层层建立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对规定的排查对象做到每天无一人漏查、无一层漏报,确保排查工作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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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后出现漏查、漏报和瞒报、谎报的地区和单位,将依法依纪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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