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阜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又严肃查处了在抗“非”行动中有严重失职行为的12名党员干部。 转自搜狐 据悉,阜阳市在给予在抗“非”行动中失职的阜南县交通局局长随振华等5名干部停职或撤职处分(本报曾作报道)后,又于近日先后查处了另外抗“非”不力的12名党员干部。4月30日,界首市水上派出所副所长李传友在处理一起个体户利用防治非典抬高物价、威胁物价部门执法人员事件时,不但不对抬高物价、蓄意闹事者依法进行处罚,反而指责物价部门的同志多管闲事,致使问题得不到处理。经界首市公安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李传友水上派出所副所长职务。临泉县卫生局医政股工作人员张世荣在负责县“非典”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返乡人员统计工作中,于5月4日上午填写《安徽省农村外出返乡人员情况统计表》时,迟报了2小时10分钟。经临泉县监察局5月4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世荣行政警告处分。 转自搜狐 阜阳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此为鉴,在防治非典的关键时刻要经受住考验,恪尽职守。 转自搜狐 (范海游)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