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扩大立法民主
2002年9月16日00:41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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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岛9月15日电 从9月1日至30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用一个月的时间,面向社会公开征询地方立法建议。这是青岛市首次在制定立法计划、规划,确定立法项目时直接向社会征求意见,也是该市扩大立法民主性和公开性的一项重大举措。
为拟定《青岛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和《青岛市2003年—2007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划》做准备,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面向社会公开征询地方立法建议。征询活动期间,广大市民、各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都可以围绕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和推进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结合青岛市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范围内,通过“法规征询信箱”、专门网站或来信提出立法建议。对于收集到的立法建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汇总整理后,将会同有关方面进行论证,一些质量高、操作性强的立法建议将有可能列入立法计划或规划,进入立法程序。
此次公开征询立法建议,是青岛市立法工作民主化的一大突破,不仅有利于增强立法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和科学性,也使地方立法更加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从而有助于提高地方法规的质量,改善法制环境,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青鑫)
《人民日报 . 华东新闻》 (2002年09月16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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