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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空调公交车不开空调也可收“全价”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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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0日04:11 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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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赵中鹏)昨天,北大法学博士刘东根状告空调巴士未开空调收空调价官司一审审结,法院作出判决:巴士公司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当庭驳回刘东根的起诉。
今年4月13日15时30分左右,刘东根在香山乘坐巴士公司737路公共汽车到健翔桥下车。该车标明是空调车,售票员按照空调车的价格收取了4元的车票,但并未开放空调。
刘东根认为:“依据《合同法》,承运人擅自变更交通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巴士公司应将多收取的2元公共汽车票款退还。”
巴士公司提出,巴士公司全年实行均价,即使到空调开放时间,从香山到健翔桥的收费仍为4元。巴士公司指出,其已在巴士车内张贴了按照温度开放空调的标准,一般在22摄氏度以上才开空调,4月13日最高气温是21摄氏度,按照规定是不应开放空调的。
刘东根认为:巴士公司的均价收费办法就是将夏冬两季享受到空调服务的乘客所应支付的费用,部分转嫁到春秋两季未享受到空调服务的乘客身上。
昨天,海淀法院以巴士公司的规定符合公平原则,未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为由,当庭驳回刘东根的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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