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取消:取消乡镇统筹(含农村教育费附加)、村提留、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屠宰税;取消对农民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农业税附加;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一改革:改革村级经费筹集和管理
■一种税:对农民只征收农业税 本报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岳宗报道:广东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即将于7月1日全面铺开。昨日,广东省委副书记欧广源率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赴四会市调研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情况。 欧广源高度评价了四会市农村税费改革的经验和成果。他说,四会市是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的三个试点市之一,四会市的改革试点是成功的,农民是满意的。改革直接减轻了农民负担,规范了农村税费征收行为,改善了基层党群关系,稳定了农村社会秩序,也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据统计,改革后的第一年2000年,该市农民负担总额为1299万元,比改革前减负2473万元,人均负担47.87元,减负91.13元,减负率65.56%。去年及前年大体维持了这个减负幅度。 欧广源指出,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全面铺开农村税费改革高度重视,在全省实实在在搞了三个试点,取得经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集思广益,制定了《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他强调,要保证这个改革方案取得好效果,必须做到六个到位:认识要到位;方案要到位;宣传要到位;资金要到位;配套改革要到位;监督检查要到位。 据介绍,全省的税费改革方案,概括起来就是“五取消,一改革,一种税”,即取消乡镇统筹(含农村教育费附加)、村提留、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屠宰税;取消对农民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农业税附加;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改革村级经费筹集和管理;在农村,对农民只征收农业税。 由于农民负担减轻的同时,基层财政收入也会减少,因此,省里决定拿出20亿元来推行税费改革,各个市县也将压缩其他开支,保证改革所需资金到位。同时,省委、省政府还提出今年要合并15%的镇等配套措施来降低行政成本,减少财政供养人员,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