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汕头5月24日电(记者 张肄文)汕头市十届人大常委会23日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李春洪辞去汕头市市长职务的决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经过审议,任命黄志光为汕头市副市长、代理市长,陈茸为汕头市副市长。
会议通过关于召开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6月20日在市区召开。会议还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黄志光,男,1954年8月出生,广东海丰人,汉族,研究生学历,1971年10月参加工作,197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0月,任深圳市运输局副局长;1995年7月,任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1999年12月,任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2003年5月,任中共汕头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