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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韩佰军涉黑案”后续:韩佰军犯有四项罪被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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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日11:25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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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铜川讯 记者 赵福生2002年12月31日,记者从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02年12月18日,该院就备受人们关注的“韩佰军涉黑案”作出判决,该案18名被告分别被判,其中13名被指控犯有涉黑罪的被告,其涉黑罪名均不成立。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铜中法刑初字第09号,判决书上写明:经审理,本院认为检察院指控的该案18名被告分别犯有故意杀人未遂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窝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跑罪等7项罪名成立。为此,依法判决:被告人韩佰军犯有故意杀人未遂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赌博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30万元、民事赔偿4万元;被告赵树卫犯有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张涛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民事赔偿10369.8元;被告刘文阁犯有故意伤害罪、赌博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乔满满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陈继文犯有故意伤害罪、赌博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杨晓山、任平良犯有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蔡熠犯有寻衅滋事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蔡永宏犯有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张卫华、刘兆强分别犯有赌博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6个月,各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任平卫犯有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一个月。
另外,被告人郭振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6个月,缓刑2年;被告人李同福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罗健犯有帮助犯罪分子逃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6个月,缓刑2年;被告人温爱琴女犯有窝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2年;被告人韩忠德犯赌博罪,免予刑事处罚。在民事判决部分,还判决被告人杨晓山、任平良、任平卫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乔某经济损失1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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