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结台湾黑社会组织偷渡卖淫 两恶棍终受严惩
2002年8月11日09:11 人民网-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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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和江苏的两恶棍和台湾黑恶势力勾结,组织年轻、漂亮的女孩到台湾“坐台”,从事色情服务活动。这起全省首例组织他人偷越出境,从事色情服务的案件,前天在南通审结,两恶棍受到法律的严惩。
1989年,福建连江县无业人员杨祥麟与如东县无业人员金晓勇在做水产生意时相识。后来,他在福州认识了一个自称姓马的台湾人,“马老板”告诉杨祥麟说他的朋友在台湾开有夜总会,需要服务员,月薪人民币8000元,问杨祥麟能不能介绍。到了2000年3月,在茶馆里喝茶时“马老板”干脆要杨祥麟帮他找靓妹偷渡到台湾“坐台”,并许诺还可以将杨祥麟也弄到台湾去。杨祥麟心动了,答应给“马老板”介绍服务员。2000年5月份,杨祥麟窜至如东县掘港镇,找到金晓勇,要求金晓勇为他物色一些“未结婚、身材好、长相漂亮”的女青年,并许诺每介绍一名女青年付1000元至2000元的报酬。两次被判刑、坐牢7年的金晓勇一听认为发财的机会来了,他与杨祥麟一拍即合。
两个恶棍,狼狈为奸,杨祥麟先后4次组织7人到台湾;金晓勇先后2次组织4人偷渡。杨祥麟、金晓勇在犯罪过程中,杨祥麟获得台湾“马老板”给他的组织人员偷渡“犒劳费”5000元,金晓勇获得组织人员偷渡“酬劳款”1000元及“劳力士”牌情侣表1对。
被偷渡去台湾的江苏如东籍孙女,在台湾经历了两个月的人间地狱。
2000年11月,几经颠簸,她被杨祥麟送到了福建平潭的海边,在那里,孙女发现已经有20多人在等待偷渡。到了晚上8点多钟,他们终于盼来了一艘木船,大家上了船,航行不久,又换了一艘铁船。在海上颠簸到第二天中午12时左右,船才接近台北,驶来了接应的快艇。孙女和大家一登岸,就被四五个人分别带走。孙女被一个高个子的台湾人先后送到台北、高雄等地的地下妓院,被迫卖淫两个月。2001年春节前,在台湾好心人的帮助下,孙女逃了出来,重回到大陆。
在偷渡到台湾的女孩中,除极个别没有从事色情服务外,其余全被迫卖淫。每月卖身所得的钱全被拿走,她们回来时几乎身无分文。
经过我边防干警的缜密侦查,2002年4月,这起全国罕见、江苏首起组织他人偷渡出境,从事色情服务的案件终于告破。
昨日,南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杨祥麟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金晓勇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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