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韶关讯 本报去年10月曾作过报道的蛮汉报复伤害法官一案有了最终结果。前天上午,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刺伤始兴县法官许某的故意伤害罪犯何庆欢死刑,立即执行枪决。
何庆欢于1998年涉及一宗民事纠纷,由于不服且拒不履行始兴县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后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何因此产生报复歹念。去年10月11日上午,何携带两把水果刀窜到始兴县法院执行庭,乘该庭副庭长许某不备朝其连刺几刀,结果许某左上肢和左胸腹被刺伤,左肾被刺穿而导致被切除,属重伤、6级伤残。
韶关市中院经审理认为,罪犯何庆欢公然持刀报复依法执行公务的法官,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严重,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何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梁文平 王漫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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