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人李某与王某于2000年11月结婚。婚后不久,妻子李某即被查出患上性病,先后花去治疗费8000余元。对此,做丈夫的王某甚是窝火,不肯出钱给妻子治疗。妻子李某也甚觉委屈,坚称性病是因丈夫王某传染所致,现在丈夫不肯出钱给自己治病显然没有道理。一怒之下,妻子李某将丈夫王某告上了法庭。商河县法院受理了这起少见的扶养费纠纷案,经审理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作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并据此判令王某分担李某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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