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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一局长大肆贪污受贿 终审被判八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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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9日15:46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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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9日电 日前,山东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费县农业局原局长侯荣俊贪污、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判处侯荣俊有期徒刑八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侯荣俊自1997年至2002年5月在任费县农业局局长期间,收受贿赂14起,现金及实物共9.6万余元;审理中还查明,被告人侯荣俊自1998年2月至2001年10月,贪污公款三次,共计8112元。
法院认为,侯荣俊贪污受贿,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并且数额较大,已构成犯罪,遂依据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12月16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侯荣俊因贪污、受贿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追缴非法所得10.4万余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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