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6月24日电(记者王强)吉林省今天开始启用2000版港澳通行证,同时实施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随着内地与港澳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探亲、旅游和从事商务活动等需求逐年扩大。公安部推出了多项简化手续、放宽条件限制的政策,凡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以及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无须提交工作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取消短期内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从事商务活动审批中重复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短期赴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按需审批,取消纳税、创汇等限制;增加了有效期1年、3年的赴港澳商务签注种类;将签注有效期与进入港澳地区的时限分离,由申请人自行安排行程;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的,可以办理3个月多次往返签注,取消每次停留时间限制;60周岁(含)以上或者未满14周岁的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可在暂住地办理通行证件等,还增加了“其他”类短期赴港澳地区事由。这些措施进一步为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提供便利,满足申请人赴港澳地区的实际需求。 吉林省在启用新版往来港澳通行证时,实行县(市)受理,市、州审批,省公安厅集中统一制作证件的三级管理模式。凡申请办理1年、3年商务签注,以及申请赴港澳处理产业、法律诉讼、治疗疾病等其他非公务活动的申请,由县(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后直接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旅游证件和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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