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廖怀凌、通讯员徐锦波报道:记者从广州市卫生局获悉,为了让市民吃上“放心肉”,广州市将全面推行“售肉出证”制度:市民到市场购肉时,可向经营者索取四证:《卫生许可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广州市“放心肉”销售凭据》。 广州市推行牲畜定点屠宰、“放心肉”上市已近五年,但由于定点屠宰企业经营和肉品流通机制不够完善,出自私宰加工场的“私宰肉”再度流入市场。私宰猪肉没有经过必要的动物检疫部门检测,会引起许多人畜共患疾病,如炭疽、口蹄疫、旋毛虫病、囊虫病等细菌性、病毒性、寄生虫疾病的传播。有些疾病潜伏期较长,被感染后不能及时发现,会造成更大范围的传染,引起疫情。私宰加工场还存在对猪肉注水、健康猪与病死猪混宰等交叉污染行为。此外,由“瘦肉精”引起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去年广州市共发生44起食物中毒,其中有15起共99人是因进食含“瘦肉精”的猪肝、猪肺所致,中毒表现主要为心悸、手颤、头晕、呕吐等,严重的还会有生命危险。 为此,广州市卫生局昨天召开广州市加强肉品卫生管理工作会,在肉品市场全面推行售肉出据制度:消费者购买肉品索取凭证的,肉品销售者应当提供标有品名、重量、金额、市场名称、档位编号的销售凭据;餐饮食肆、超市、肉食品加工企业和机关团体等单位在购买肉品时,应当向肉品销售者索取销售凭证。 据悉,4月底前是督促整顿期,5月1日后,广州市卫生局将对全市食品经营单位展开全面检查,发现购买、加工和销售私宰肉的,按《食品卫生法》查处,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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