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重大事故、查处贪官非得总理过问才行?
2002年8月20日00:10 新民周刊
|
骇人听闻的繁峙县“6-22”矿难事故的调查侦破工作目前取得了重大进展,不仅几乎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已落入了法网,而且该县公安局长、县法院一法庭庭长等6名党员干部被忻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双规”;该县安全生产监查局局长、县劳动局安监大队大队长被刑拘。这正兑现了中央派出的联合调查组当初对遇难者家属的表态:“中央领导十分重视,派我们前来进行调查,一定讨一个公道,给你们一个满意的交待。”据报道,朱总理及李岚清、吴邦国副总理从媒体及有关部门的报告中得知这次金矿爆炸事件后,都作了重要批示,要求一定要查清事故真相。这大大推动了查处工作的展开。
这使笔者想起了不久前在某报上看到的一则文章,说的是四川雅安一信用社职工为了告倒违法乱纪的地区人民银行行长,不惜到省城租了住房,向省里各部门连续告了8个月,竟无任何回音。最后迫不得已,抱着一线希望将举报材料寄给了朱总理,3个月后,该行长即被逮捕。文章的作者说:贪官终将逃不脱法律的制裁,我们为此感到欣慰。但上述曲折的举报经历,仍使我们不能不发出疑问:告倒一个七品官,非得要惊动共和国总理?如果没有总理的批示,贪官还能被绳之以法吗?
无独有偶,这次“6·22”矿难事件的调查,又惊动了共和国总理,否则就真不知道繁峙县政府“2死、4伤,另外34人安全撤离”的调查结论还能否被推倒,那些肇事者和贪官污吏还能否落入法网。类似的事例,我们还能举出不少。如被评为“2000年四川贸易企业最佳效益500强”的中江丝绸公司,作为农行中江支行的长期客户,本是当地效益良好的著名企业,但为逃避银行债务,在中江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和县法院的共同操作下,该公司于2000年12月14日被裁定破产,并违规拍卖银行抵押资产,致使农行数千万元贷款悬空。而该县政府还将此作为政绩和经验加以推广,认为这不仅可以“合法”解脱巨额债务,而且也使企业“起死回生,成为新的增长点”。该事件在中央电视台曝光后,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重视,朱总理作了指示,责成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于是,参与逃债行为的县委书记、县长、法院院长等被停职审查。
诸如此类事件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很多事情,只有中央主要负责同志发了话,才能得到处理和解决,否则就如石沉大海,永无出头之日?那些地方的省、市、地区的领导干什么去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具体的行政和执法人员又干什么去了?封建社会有的芝麻官,还懂得“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某些官员、共产党的某些干部,竟浑浑噩噩到了何种程度!
由此可以看到,一些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往往并不是高层领导拖延推诿,而是一些地方和具体部门的执行人员压着不办,或者面对问题熟视无睹、无动于衷,甚至中央一些好的政策也被那些“歪嘴和尚”给念歪了。这已成为我们政策执行中的一大难题。
我们曾经看到过“11年掀倒一个贪官”的漫漫长路,也曾听到过告状“从黑发告到白头”的艰难历程。不仅如此,改革开放后还出现了诸如“令不行,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遇着黄灯抢着走,遇着红灯绕着走”等等“新生事物”。前述中江县“合法”解脱银行债务的“经验”,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当代研究政治发展问题的著名学者派伊认为,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通常都面临着“贯彻危机”,即由于其政治体制不健全,国家的政策、法令难以得到贯彻。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曾经改变了旧中国政治上的长期软弱涣散状况,中央的决策能够深入到最偏僻遥远的地区和最基层的村落家庭,正像国际知名的中国问题专家莫里斯·梅斯纳所评价的,孙中山曾经称之为“一盘散沙”的中国,被迅速凝聚成一个强大的现代民族国家,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成就。然而,现在对有些问题,我们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正在陷入派伊所说的“贯彻危机”当中。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从制度入手,针对新的情况改革和完善政治体制,建立和健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党风廉政责任制、质询听证制、政务公开制以及民主选举、科学决策、权力制约等各项制度。面对形形色色的诸如“6·22”矿难那样的事件,笔者不禁要大声疾呼:那些高高在上做老爷者、那些尸位素餐混日子者、那些相互推诿踢皮球者、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者、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那些玩忽职守的不决策不作为者,是到该清醒的时候了! (作者 胡 伟)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