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经抢救后脱险 本报记者 李杰 摄 | 本报讯(记者 东平)6月15日,周至县哑柏镇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一名13岁少女被害。就在警方勘查现场时,犯罪嫌疑人喝了农药后到哑柏派出所自首。民警将其送医抢救,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脱离危险。 6月15日下午6时20分,周至县哑柏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镇外麦茬地里烧死了一个人。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块宽约十米、长约百米的麦茬地被烧得精光,地中躺着一具已烧成焦炭的尸体。经勘查,民警推断是一起杀人焚尸案,麦茬地只是焚尸现场,而不是作案现场。 当晚9时20分,男子郑某到派出所投案,称杀人焚尸案是他所为。当听说此人投案前服了毒药时,民警立即将郑某送往医院抢救。昨日中午,记者在医院了解到,郑某经抢救已脱离危险。 犯罪嫌疑人郑某苏醒后交待了作案过程。郑某是骆峪乡人,在哑柏镇租住多年,他和被害的女学生李某(13岁)的父亲4年前租住在一起,他怀疑李某的哥哥偷了他1200元钱,一直伺机报复。因郑某养有兔子,李某在案发前一直缠着他想要只兔子,郑某心烦遂起了杀心。15日中午12时许,李某又到郑租住的地方去要兔子,郑掐住李某的脖子使其窒息死亡后,将李某装在袋子里,下午6时左右带到镇外麦茬地里,泼上煤油焚烧。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