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江蔚然 通讯员 粤纪宣)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2002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640件,共查办厅级干部25人、县处级干部303人,挽回经济损失5.85亿多元,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处分违纪干部5134人
2002年,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力度,查处了一批颇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有大案1725件,要案328件;处分5134人中,厅级干部30人、县处级干部341人,其中已查办厅级干部25人、县处级干部303人。同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3630名科级以上的干部澄清了是非。
查处公路“三乱”案314件
2002年,我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建”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力地推进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如,2002年秋季起全省中小学实行了“一费制”,全省学生每人每年平均少交50元,全年减轻群众负担8亿元,并严肃查处了潮阳市“9·7”事件涉及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问题,对26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加大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的工作力度,全省撤并公路收费站(点)56个,出台并执行《关于公路“三乱”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全省查处公路“三乱”案件3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3人。
查处建筑领域案76件
围绕源头治腐这一重点,我省在2002年继续开展行政审批、财政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省及各地级以上市进一步削减审批、核准事项。普遍推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干部考察预告等制度;省及部分市、县对干部任用实行了票决制。从“权、钱、人”三方面预防与治理腐败现象。例如,我省出台《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一批规章,从制度上规范建筑、土地、产权交易三个有形要素市场,有效防范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建筑工程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去年,全省立案查处建筑领域违法违纪案件76件,结案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人,移交司法机关11人。
2255干部上交421万“红包”
去年,全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红包”的规定,共有2255名领导干部登记上交了无法清退的“红包”,合计金额421万元,查处了15件违纪典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清理了各级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借用公款问题,追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借用的公款1.41亿元。省纪委直接组织查处了10宗领导干部违规用车问题,纠正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违规购车、配车及使用特种车号牌等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