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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货车撞屋致7死3伤案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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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2日10:0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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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杨东 记者 李映晖)下关区法院日前对发生在中央北路的一起7死3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进行审理,并一审判决肇事车辆所属的安徽一家运输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8万余元。
今年7月21日凌晨4时许,淮南市望峰岗周郢村人张厚虎驾驶大货车,沿中央北路由南向北行驶,途经中央北路与燕江路交叉路口时,由于车速太快,疏于观察,一头撞进上元里30-2号两间简易平房,致使在屋内熟睡的7人4死3伤。驾驶员张厚虎及同车的另两人也在事故中丧生。
事故发生后,市交管局六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张厚虎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9月15日,本市的4名死者家属及房屋所有人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交通事故由车辆驾驶人员负全责,车辆所属的运输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及原告的实际损失情况,本月16日判决运输公司支付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等在内各项费用共计38.3639万元。
判决作出后,为保证赔偿款能及时执行到位,下关法院法官连夜赶赴安徽,对保险公司赔付的几十万元理赔款进行了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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