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矿难原因查明 违规操作四人遇难
2002年8月20日02:59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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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营口消息 (特派营口记者 安利)不是死于矿井瓦斯爆炸,也不是死于井下冒顶,而是因为违规操作,4名矿工死于非命。这是记者昨日从营口市经贸委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了解到的消息。
据营口市经贸委安全办的张主任介绍,这起重大事故发生在8月4日下午1时40分。当时营口地区普降暴雨,大石桥长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硼矿工人下井作业,当班的29名矿工,有17人分乘装矿石的小矿车下井,其中7人分乘6节小矿车先行,因第3、4节矿车之间的连接销没有插到位,在坡度25度的下滑中,连接车体分解,4名矿工在矿道30米处、50米处、220米处分别被抛出,撞在矿道岩帮上,3人当场死亡,1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事故发生后,营口市经贸委、乡镇企业局、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大石桥市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经现场勘察和认证,这起重大事故原因是矿工违章登乘矿车而造成的。按规定,矿车是不允许乘人的,如果当班的29名矿工均登乘的话,当日后果不堪设想。据张主任介绍,该矿曾因类似违规事件,先后3次处罚过矿工,每名矿工1次罚款500元。
据了解,死亡的4名矿工最大50岁,最小25岁,另两人为48岁和46岁,均系大石桥建一镇农民。据当地镇政府负责人说,这次事故的教训就是不该雇佣当地的农民,因为都“熟头熟脸”,所以不好深说,如果雇佣外地民工,也许不会发生这起恶性事故。
据悉,事故发生后,该矿当即被封停,有关责任人待事故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将做出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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