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兰州五月三十日电(王琨鹏)备受人们关注的兰州“一公斤”毒品案,日前一审告结,康乐籍农民马占财以贩卖毒品罪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马占财因贩毒品海洛因被警方抓获,并当场缴获海洛因九百八十二克。之后由检察机关以涉嫌持有并贩卖毒品罪起诉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中嫌疑人当庭翻供以及本案涉及毒品数量之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针对国家公诉机关的指控,在此前的庭审中犯罪嫌疑人马某否认其为该案毒品持有人,而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则以马占财归案后揭发其他案犯有功,提出减轻情节。但从判决中,记者了解到,马占财否认犯罪事实与法无据不予采纳;另外经查其所揭发案件,此前已被公安部门掌握并破获,减轻理由不能成立。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判处犯罪嫌疑人马占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