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26日电(记者王攀 秦璇)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妇联获悉,广州市流动人口“孕产妇残废率”近年居高不下,为确保妇女儿童生命安全,市妇联呼吁广州制定地方性法规,严惩地下接生。 据介绍,广州目前孕产妇死亡率指标仅达贫困地区水平,1999年至2001年,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数分别为20、41、33例,占全市孕产妇死亡数的57%、77%和79%。究其原因,主要是地下游医非法接生所致。这些外来孕产妇为贪图方便、便宜,或为逃避计生,不管游医设备简陋、技术低劣,而前去生产,造成意外死亡。仅2001年,非法接生致孕产妇死亡就达20例,占全市孕妇死亡总数的48%。 地下接生还危害婴儿的生命健康,常致婴儿死亡、残疾、患病,仅广州市白云区1999年至2000年就发生69例新生儿破伤风,全部是非法接生所致。 广州市妇联负责人认为,地下接生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在于《刑法》对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判刑缺乏可操作的处理程序,而绝大多数未达到或未被证实情节严重的非法接生,却因为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条文而无法处理。为此,广州市妇联呼吁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刑法》处理非法接生者的执行程序,并设立地方性法规,对非法行医、地下接生证据确凿,但未达或未被证实情节严重的,作出没收收入、罚款等处罚规定,使办案单位有法可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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