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3万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滴水不漏”
2002年9月3日19:24 新华网
|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9月3日电(记者 张周来)自行政复议制度施行以来,广西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审结30286件,在行政机关的复查、审查和监督之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我国的《行政复议条例》于199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并在1999年上升为法律。广西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在全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继成立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承担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区100%的地市人民政府和92%的县(市)人民政府已经全面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政府有关部门系统的行政复议工作也得到了加强。
根据最新统计,到目前为止,广西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602件,决定受理的31726件,已经审结30286件。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决定维持的14083件,撤消、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职责的共9381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的4193件,作其他处理的2683件,已审结的案件做到了“滴水不漏”。(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 )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