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岚清: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保障劳动者健康
2002年6月7日07:35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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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六月六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今天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业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李岚清指出,当前,一些地方职业病危害十分严重,农民工、临时工遭受的职业病危害尤为突出。有些企业和个人目无法纪,见利忘义,草菅人命,在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有的地方片面追求经济速度,忽视职业病防治工作。
李岚清强调,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要严格劳动用工管理,决不容许雇用童工。二是要贯彻落实《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加大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毒有害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作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惩。三是要利用法制手段,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四是要依靠科技进步控制职业病危害。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进健康生产,限制使用或淘汰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落后技术、工艺和材料。
李岚清强调,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科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入。要广泛深入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职业卫生法律意识,把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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