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4死9伤 谁为40万索赔买单
2002年7月12日03:2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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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昨日,一起4死9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索赔40余万元案件(本报曾作报道)在成都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就谁为此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及是否包车一事展开了激烈的辩论。鉴于本案争论的问题颇多,法院宣布择日宣判。焦点一:谁是责任人?原告方认为,武侯交通运输公司驾驶员何洪斌应负主要责任,但其在车祸中受伤已变得神智不清。车主方武侯交通运输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应承担本案的连带责任。被告武侯交通运输公司认为,何洪斌驾驶的出事华西小客车早已承包给郑万军,也就是说郑万军是该车的负责人,他不顾汽车公司有关规定让何洪斌私下将车开出。因此,郑万军应负责任,与公司无关。第三被告郑万军则表示,虽与公司签订了承包协议,但车始终是公司的。同时,承包人与公司之间未有违约,因此,不应成为此次车祸的责任方。焦点二:是否属包车?原告称,何洪斌是经过领导允许后,才将车包租出来的,还垫付了500元定金,并告诉他们回来后再交余下的500元包车费。为何没有定金收据,只有何洪斌才清楚。武侯交通运输公司则认为,车已承包出去了,因此他包租给谁,与公司无关。承包人郑万军认为,当时何洪斌事前根本未告知他包车一事,也未来办理包车手续,应由何洪斌负全权责任。 (实习记者杨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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