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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磁浮列车冠名拍卖喝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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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10日04:5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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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 刘海明
编辑点评:
拍卖冠名权为钱但决不能惟钱是“冠”,不失为明智之举。应该说,对上海磁浮列车冠名权的拍卖带了个好头。这样的拍卖模式,有推而广之的必要。
上海磁浮列车的冠名权拍卖将面向全世界进行。此次拍卖不允许个人参拍,竞买人必须是“境内外具有合法有效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仅如此,它们还将经过主拍方筛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有违社会道德规范、或与磁浮列车形象明显相悖的冠名标识的竞买人”一律剔除在外。富豪个人介入或许会抬高拍卖价格,但公司为维护列车的公众形象,将坚决对此说“不”(2003年2月8日新华社)。
众所周知,对冠名权进行拍卖,是投资方为了收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而采取的一种比较通行的做法。然而,时下的一些冠名权拍卖活动,拍卖方的目的非常明确,为了赚钱而不顾其他,用“两耳不闻窗外事,一眼只盯孔方兄”来形容这样的拍卖活动,并不过分。“惟钱”的结果,使得一些冠名后的名字显得不伦不类。
让人非常欣慰的是,一条“与磁浮列车形象明显相悖的冠名标识的竞买人”的规定,排除了一哄而上谁都可以试着去举牌子竞拍的可能。这样的做法,可以说在国内开风气之先。因此,上海磁悬浮冠名权的拍卖,和磁悬浮高速列车一样,引人注目。以上海磁悬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为例,对磁浮总投资达到89亿元之巨,要有所收益,仅靠出售车票收入来回收投资,显然远远不够。在这种情况下,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回笼资金,谁也说不得什么。但是,至少在目前,我国暂时还只有这么一条磁悬浮铁路,所以,给它如何冠名,不能不尽可能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因素。稍有不慎,很可能得不偿失,并且有损于磁浮列车的公众形象。相反,上海这次对磁浮列车冠名权的拍卖,打出不允许个人参加的先决条件,从而避免了纯粹因为出资多少的缘故,而让国人心目中相当敬慕的磁浮列车随便和哪个大款“沾亲带故”,给人以别别扭扭的感觉。或许正因为如此,从理论上讲,连像比尔·盖茨这样的“富翁寡头”,也不可能用其名字来命名世界上首列投入商业运营的磁悬浮列车,避免了我们的磁浮列车以个人名字运行、等于给私人做广告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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