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13时15分,沈阳军区某海防团作战值班室的电话铃声骤响。某观察所报告:“在某海域发现有5人乘坐快艇在对哨所周围进行拍摄。”正在值班的李政委,立即带着保卫干事火速向海边赶去。
几分钟后他们赶到现场,却发现快艇已向远处疾驶而去。李政委当即命令观察所密切注意快艇动向,随时报告情况。没一会儿,对讲机里传来哨兵的报告: “快艇已向码头方向驶去。”李政委一看手表,时针已指向13时35分,而14点整码头将有一艘客轮启航离港。“快!一定要截住他们。”车子一掉头,又向海港码头驶去。就在客船将要解缆离泊时,李政委等人及时赶到,将扛摄像机的四个人带回部队。起初,他们还不承认拍摄了部队的军事设施,通过录像回放,屏幕上出现了军事设施的画面。
原来,驻地一家电视台策划了一部反映海岛风光的宣传片,此次专门派人来拍摄资料。他们一行四人上岛后,也未与部队联系,就直接租用地方快艇进行拍摄,没想到无意间拍摄到哨所、军港码头等军事设施。李政委向电视台记者讲明,凡是擅自对涉及军事机密的目标或区域进行拍摄,都违犯了国家的有关法律,一旦泄露出去,将直接危害到国防利益和国家安全。几位地方记者后悔不已,当场清洗了所有涉密画面。(刘正才 金银栋)
军事及国防秘密,事关国家安全。这个部队从普通哨兵到部队领导紧绷保密工作之弦,避免了一起泄密事件的发生,其警惕性和责任感值得称道。无论是在军事禁区还是军事管理区,只要未经上级同意,擅自对涉及军事机密的目标或区域进行摄影、摄像、录音、绘画等行为,我们都必须严加制止。这种对军事管理区内的行为或活动采取的限制性措施,既是我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所明确规定的,更是保密工作的具体要求,每一个公民对此都要有清醒的认识。(编辑点评/康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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