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香港特区政府昨天(7月2日)宣布,即日起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将放宽到香港旅游的通行证申请资格。将过去必须曾5次访港以上的要求,放宽至曾访港3次便可申请。 为方便更多的商务旅客可以利用旅游通行证,从2002年7月2日开始,特区政府放宽旅游通行证的申请资格,将过去必须曾5次访港以上的要求,放宽至曾访港3次便可申请。旅游通行证为计算机可读证件,有效期为3年,持证者可多次进入香港,每次可以访客身份逗留2个月。 香港特区旅游通行证计划于1998年1月推出,这一计划主要是为了方便经常来港的商务旅客。现在香港实行的办法是,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申请前12个月内曾访港5次以上,而且没有不良纪录,或者令入境事务处处长相信他的访港会为香港带来相当的利益,方可符合资格申请旅游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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